全国**品牌认证申请 一、“中国**品牌”申请和推荐原则 (一)**“中国自主”品牌。要根据商务领域特色,立足于国内外两个市场,着重考察品牌认知度、品牌忠诚度、品牌国际度、品牌投入度和品牌保护度等五个方面的综合表现; (二)**“**”品牌。以销售收入和出口额占销售总额的比重两项指标为**指标,以近三年所作出的持续性市场表现为基础,充分体现品牌“**”程度和消费者的认可程度; (三)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拥有品牌的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并独立、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自愿参加并同意遵守商务部有关品牌评定和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拥有品牌的企业近3年经营状况稳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经审计未出现亏损; (三)拥有品牌的企业在行业内良好。企业销售总收入居本行业前10位,品牌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总收入的30%以上; (四)申请品牌应为自主品牌,品牌商标**注册地为中国,品牌使用历史在3年以上,且该品牌在主要销售市场(国内、国外)已获得商标注册或同等效力的法律保护; (五)申请品牌在主要销售市场(国内、国外)具备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满意度和认知度; (六)申请品牌的相关产品及其企业本身符合国家的产业、安全、卫生、环保以及有关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规定,产品质量指标近三年连续保持国内**业良好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 (七)申请企业应当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材料和必要的核实渠道,以证明申请品牌符合上述各款所列条件。 三、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 年损益表(或利润表)复印件 4、 年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5、 年工业生产、销售总量及主要产品产量月报表(12月份)复印件 6、 申请品牌(商标)的主要注册证件复印件 7、 获“中国**商标”、“中国**产品”、“重点培育和发展出口**”的证明文件(如有,提供复印件) 8、 有关国际认证证件(如ISO9000、ISO14000、ISO18000等)复印件 9、 能够表明行业地位或品牌市场份额的相关行业数据资料 10、 申请的品牌产品近一年在国内省份及海外国别地区的销售数量和金额(人民币)图表